营销师(推销员)职业申报条件
(一)初级推销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;
2.经本职业初级推销员正规培训并结业。
(二)中级推销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2.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。
3.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.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以上。
5.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(三)高级推销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2.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3.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.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。
(四)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.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、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或相关专业研究生。
4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5.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6.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7.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五)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大学本、专科毕业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.本职业(专业)研究生毕业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