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人员职业申报条件
(一)物业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2.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。 3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(二)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(三)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