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相应职业(工种)的技师职业资格鉴定:
1、从事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十二年以上或累计工龄十五年以上,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;
2、取得本职业(工种)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;
3、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;
4、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以上。
(二)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相应职业(工种)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:
1、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在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;
2、取得技师职业资格二年以上,并具有相关职业(工种)高级职业资格;
3、取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;
4、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以上。
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,文化程度偏低,且年龄在45岁以上的人员申报技师资格鉴定时,理论考试可采取口试问答、授课答辩的方式进行。
对于确有突出贡献或获得国家和省相当级别奖励者,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。在资格审查过程中,以申报职业(工种)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为基础,突破规定资格条件的,必须经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。
申报人报名时须提供6张近期免冠1.5寸红色背景照片(用于培训结业证书、技师核准表、准考证、职业资格证书),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,装入本人档案袋。